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二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
 第二卷目錄
 戎政總部總論
  易經〈蒙卦 師卦 泰卦 謙卦 豫卦 復卦 離卦 晉卦 萃卦 既濟卦 未濟卦〉
  書經說命 洪範 立政 康王之誥
公元前722年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伯克段于鄢 隱公二年人入向 無駭帥師入極 鄭人伐衛 隱公四年人伐杞 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隱公五年衛師入郕 邾人鄭人伐宋 宋人伐鄭 隱公六年宋人長葛 隱公 七年伐邾 隱公十年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公敗宋師于菅 宋人蔡人衛人伐戴 齊人鄭人入郕 隱公十有一年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桓公五年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 鄭 桓公十年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桓公十有二年公及鄭師伐宋 桓公十有三年 公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 桓公十有四年宋人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桓公十有 五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袲伐鄭 桓公十有六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公至自伐鄭 桓公十有七年及齊戰于奚 莊公元年遷紀郱鄑郚 莊公二年公子慶 父帥伐于餘丘 莊公三年伐衛 公次于滑 莊公五年公會齊人人陳人 蔡人伐衛 莊公六年王人子突救衛 莊公八年次于郎 郕降于齊 莊公九年公 伐齊納糾 及齊戰于乾時 莊公十年公敗齊于長勺 公侵宋 公敗宋乘丘 荊敗蔡于莘 齊滅譚 莊公十有一年公敗宋於鄑 莊公十有三年齊人滅遂 莊公十有四年人陳人曹人伐宋 單伯會伐宋 荊入蔡 莊公十有五年宋人齊人 邾人伐郳 鄭人侵宋 莊公十有七年齊人殲於遂 莊公十有九年齊人人陳人伐我 西鄙 莊公二十有八年齊人伐衛 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莊公三十年齊人降鄣 閔公 二年鄭棄其
戎政典第二卷
戎政總部總論
易經《蒙卦》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程傳〉九,居蒙之終,是當蒙極之時。
人之愚蒙既極,如苗民不率為寇為亂者,當擊伐之。
九居上剛極而不中,故戒不利為寇,治人之蒙,乃禦寇也。
為貪暴,乃為寇也。
《師卦》
師貞丈人,吉,無咎
〈程傳〉師之道,以正為本。
興師動眾,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從也。
強驅之耳。
故師以貞為主,其動雖正帥之者,必丈人,則無咎也。
丈人者,尊嚴之稱。
不必素居崇貴,但其才謀德業所畏服,則是也。
如穰苴既誅莊賈,則眾心畏服,乃丈人矣。
又如淮陰侯起於微賤,遂為大將,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
本義師兵,眾也。
下坎上坤,坎險坤順,坎水坤地。
古者寓兵於農伏,至險大順,藏不測於至靜之中。
又卦惟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為將之象。
上下五陰順而從之,為眾之象。
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
六五以柔居上任之
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名之曰師。
丈人長老之稱。
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無咎
大全隆山李氏曰:師止言貞,而不及亨利者,凡兵出似非一生育之事,故不言
不以亨利天下者,懼其貪功,困生靈也。
要之師之為用,唯守一足矣
又曰:師以殺伐為事死生存亡繫焉。
豈能無咎
唯以丈人行之,則而咎可無矣。
象曰:師,眾也。
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本義此以卦體釋師貞之義,以謂左右之也。
一陽在下之中,而五陰皆為所以也,能以眾正王者之師矣。
大全雲峰胡氏曰:本義提出一,以字一陽在下之中,而五陰皆為所以閫外之事,將得專制之也。
然以之而正,則為王者之師;以之微有不正,則為霸者之術。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以此天下,而民從之。
吉又何咎矣。
本義剛中,謂九二應,謂六五應之。
行險,謂行危
道順,謂人心
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
毒,害也。
師旅之興,不無害於天下
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悅而從之也。
大全進齋徐氏曰: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此為將之道,蓋不剛則無威嚴,而不足以服眾過剛則暴,而無以懷之。
剛中之才,而信任不專,亦不能有成功。
此師所以貴乎。
剛中而應也。
兵凶器戰危事不得已興師動眾禁暴除亂,此師所以貴乎。
行險而順也。
雲峰胡氏曰:毒之一字見得王者之師不得已而用之,如毒藥攻病,非有沉痾堅癥,不輕用也。
其指深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容民畜眾
本義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
故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
大全習靜劉氏曰:古者兵農合一,居則為比族黨之民,役則為卒軍旅之眾。
容之畜之,於無
事之時而用之於有事之日。
此眾即此民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程傳〉初,師之始也。
故言出師之義,及行師之道。
邦國興師而言合義理,則是律法也。
謂以禁亂誅暴而動。
苟動不以義,則雖善亦凶道也。
善,謂克勝
凶,謂殃民害義也。
在行師而言,律謂號令節制。
行師之道以號令節制為本,所以統制於眾
不以律則雖善亦凶。
雖使勝捷,猶凶道也。
制師無法幸而不敗且勝者,時有之矣。
聖人之所戒也。
本義律,法也。
否臧,謂不善也。
在卦之初,為師之始出。
師之道當謹,其始以律則吉,不臧則凶。
占者謹始守法也。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程傳〉師卦唯九二一陽為眾陰所歸,五居君位,是其正應。
二乃師之主專制其事者也。
居下而專制其事,唯在師則可。
自古命將閫外之事,得專制之。
在師專制得中道,故吉而無咎
蓋將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無成功之理。
得中為吉。
凡師之道,威和並制,則吉也。
既處之,盡其善,則能成功而安天下
王錫寵命至於三也。
凡事至於三者,極也。
六五在上,既專倚任復厚其寵數,蓋禮不稱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
大全朱子曰:在師中吉言以剛中之德在師中所以為吉。
建安丘氏曰:九二,即師之丈人也。
以剛居柔,得師之中,無過不及
故吉無咎
獨與卦辭同也。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大全建安丘氏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殺豈其本心
三錫之命,惟在於懷綏萬邦而已
六三,師或輿尸,凶。
〈程傳〉三居下卦之上,居位當任者也。
不唯其才陰柔中正師旅之事,任當專一
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倚,必專其事,乃有成功。
若或更使眾人主之,凶之道也。
輿尸,眾主也。
蓋指三也。
三居下之上,故發此義。
軍旅之事,任不專一覆敗必矣。
本義輿尸,謂師徒撓敗輿尸而歸也。
以陰居陽,才弱志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
故其象占如此
大全或問師或輿尸伊川說:為眾主,如何
朱子曰:從來輿尸血刃之說,何必牽引別說
某自少時未曾訓詁,只讀白本時,便疑如此說。
後來鄉先生學,皆作眾主說,甚不以為然
今看來,只是兵敗輿其尸而歸之義。
雲峰胡氏曰:剝一陽在上,而眾陰載之。
得輿象。
六三,眾陰在上,如積尸
而坤為輿,坎為車輪,有輿尸象。
此爻甚言師徒撓敗之凶,以見師之成敗生死,皆繫於將。
九二剛中可以用師
六四柔正,猶能全師以退。
六三不中不正,才柔志剛輿尸而歸,其凶何如哉。
龜山楊氏曰:師之,或以眾尸之也,眾尸之稟命不一無功矣。
凶之道也。
六三,上乘眾陰輿尸也。
故凶。
唐九節度之師,不立統帥
李郭善兵,猶不免敗衄
輿尸之凶,可知
誠齋楊氏曰:河曲之師,趙盾為將而令出趙。
穿
邲之師,荀林父為將,而令出先縠
後世復有中人監軍者,師焉。
往而不敗。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本義左次,謂退舍也。
陰柔不中,而居陰得正
故其象如此
全師以退,賢於六三遠矣。
故其占如此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本義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大全誠齋楊氏曰:善戰者不必進,而退亦進也。
禹之班師晉文退舍,是已。
使高帝不至白豋,太宗不渡鴨綠,咎於何有。
雲峰胡氏曰:恐人以退為怯,故明當退而退,亦師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程傳〉五,君位興師之主也。
故言興師任將之道。
師之興,必以寇賊竊發姦雄割據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
然後奉辭以誅之。
禽獸入於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
如此而動,乃得無咎。
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
執言奉辭也。
明其罪而討之也。
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
田有禽也,任將授師之道,當以長子帥師。
在下而為師之主,長子也。
若以弟子眾主之,則所為雖正,亦凶也。
弟子凡非長子者也,自古任將不專而致覆敗者,如晉荀林父邲之戰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
本義六五用師之主,柔順不為兵端者也。
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
故為田有禽之象。
而其占利,以搏執無咎也。
言,語辭也。
長子,九二也。
弟子,三四也。
又戒占者專於委任
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于凶也。
大全厚齋馮氏曰:禹之征苗,啟之伐有扈,引之征羲和
自虞以來,其伐有罪,必執言,不
鳴條以後也。
〈右按程傳本輿尸二解,朱從古註,義近自然
然觀三爻,或字及此爻。
貞凶似程傳意長。
輿尸以歸,可不必言。
凶不得言,貞亦不得言或也。
執言,朱從王氏,程從孔氏。
亦覺程說有味,今並存之。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子輿尸,使不當也。
大全雲峰胡氏曰:一使字繫民命生死國家安危
或當或否,吉凶天壤可不戒哉。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程傳〉上,師之終功之成也。
大君爵命有功也。
開國封之為諸侯承家以為卿大夫承受也。
小人者,雖有功不可用,故戒使勿用
師旅之興,成功非一道,不必君子
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
賞之金帛祿位可也
不可使有國家為政
小人平時易致驕盈,況挾其功乎。
漢之英彭所以亡也。
本義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
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
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但優以金帛可也
戒行賞之人,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
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大全隆山李氏曰:六爻出師駐師將兵將將,與夫奉辭伐罪旋師班賞,無所不載。
後世兵書之繁,殆不如師卦六爻之略。
《泰卦》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程傳〉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
泰之終,將反於否。
如城土頹圯,復反於隍也。
上泰之終六,以小人處之,行將否矣。
勿用師,君之所以能用其眾者,上下情通而心從也。
泰之將終,失泰之道,上下之情不通矣。
民心離散不從其上,豈可用也。
用之則亂眾,既不可用,方自其親近告命之。
雖使告命者得其正,亦可羞吝。
所居親近大率告命,必自近始。
凡貞凶貞吝二義,有貞固守此則凶吝者,有雖得正亦凶吝者,此不云貞凶而云貞吝者,將否而方告命為可羞吝,否不由告命也。
本義占者不可力爭但可自守
雖得其,亦不免于羞吝也。
象曰:復於隍,其命亂也。
〈程傳〉復於隍矣,雖其命之亂不可止也。
本義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謙卦》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程傳〉富者,眾之所歸
唯財為能聚人。
五以君位之尊,而執謙順以接於下,眾所歸也。
故不富而能有其鄰,為人君而持謙順天下所歸心也。
君道不可專尚謙柔必須威武相濟然後懷服天下
利用侵伐也。
威德並著,然後君道之宜,而無所不利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大全漢上朱氏曰:征者,上伐下也。
以正而行。
司馬法曰:負固不服,則侵之。
聖人後世觀此爻,有干戈妄動者,故發之曰:征不服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本義謙,極有聞人所與
故可用行師
然以其質柔而無位,故可以征己之邑國而已
大全或問:謙之五上,專說征伐何意
朱子曰:坤為地為眾,凡說國邑征伐處,多是因坤。
聖人原不曾著意,只是有此象,方說此事。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
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豫卦》
豫,利建行師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
天地如之。
而況建侯行師乎。
〈程傳〉上動而下順,諸侯從王師,眾順令之象。
萬邦,聚大眾,非和悅不能使之服從也。
復卦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
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離卦》
上九王用出征
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程傳〉九以陽居上,在離之終。
剛明之極者也。
明則能照,剛則能斷
王者宜用如是
剛明以辨天下邪惡,而行其征伐,則有嘉美之功也。
夫明極則無微不照,斷極則無所寬宥
約之以中,則傷於嚴察矣。
天下之惡,若盡究其漸染詿誤,則何可勝誅。
所傷殘亦甚矣。
故但當折取其魁首
執獲者,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也。
《晉卦》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本義角剛而居土上丸,剛進之極。
有其象矣。
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無咎
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萃卦》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程傳〉眾聚則有爭,物聚則有奪。
故觀萃象而戒也。
除,謂簡治也,去弊惡也除。
而聚之,所以不虞也。
大全建安丘氏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用兵亂也。
去兵亦亂也。
君子萃聚之世,而除戎器,非右武也。
特戒不虞而已
秦皇之銷鋒鏑鑄金人李唐議銷兵,則非謂之除戎器
漢武文景富庶之極,至窮兵黷武,以事四裔,又豈戒不虞之義乎。
既濟卦》
公元1129年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本義既濟之時,以剛居剛。
高宗伐鬼,方之象也。
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後克。
占者不可輕動之意。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程傳〉言憊以見其事之至難,在高宗為之,則可無。
高宗之心,則貪忿以殃民也。
未濟卦》
九四,貞吉悔亡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大國
本義九居四,不正有悔也。
能勉而貞,則悔亡矣。
以不貞之資,欲勉而貞,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
故為伐鬼,方三年受賞之象。
大全誠齋楊氏曰:既濟伐鬼方,而憂其憊者,既濟之世,利用靜也
未濟伐鬼方,而得其賞者未濟世利用動也。
隆山陳氏曰:既濟之,三離之上也。
未濟之,四離
之下也。
二爻正當濟難之地,故象討伐,但既濟,言高宗未濟受命出征者耳。
雲峰胡氏曰:震,懼也。
臨事而懼未濟者必濟矣。
書經說命中》
惟口起羞,惟甲冑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蔡傳甲胄所以衛身也。
輕動則有起戎之憂,干戈所以有罪,必嚴於省躬者,戒其有所輕動
洪範
三,八政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
蔡傳師者,除殘禁暴也。
非聖人之得已故居末也。
立政
克詰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以覲文王耿光,以揚武王大烈
蔡傳詰,治也
治爾戎服兵器也。
陟,升也。
禹跡禹服舊跡也。
方,四方也。
海表四,裔也。
德威所及無不服也。
呂氏曰:兵刑之大也
故既言庶獄,而繼以治兵之戒焉。
或曰周公之訓,稽其所弊,得無後世好大喜功之患乎。
曰:周公詰兵之訓,繼勿誤庶獄之後犴獄之間,尚恐一刑之誤,況六師萬眾之命,其敢不審而誤舉乎。
推勿誤庶獄之心,而奉克詰兵戎之戒,必非得已不已,而輕用民命者也。
大全呂氏曰:公非王用兵,恐其宴安而使之自強
易謙卦言利用侵伐,亦是於謙抑之中,有自強之意也。
古人治兵,乃所以弭兵後世銷兵,乃所以召兵。
陳氏雅言曰:治平無事之時,乃禍患所自起。
苟安逸樂,憚於自強,則偷惰之氣由是而益勝,覬覦奸由而或生。
周公成王以此,非導其君以窮兵黷武者,比也。
《康王之誥
太保芮伯,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大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誕受羑若。
克恤西土惟新陟王畢協賞罰戡定厥功,用敷遺後人休,今王敬之哉。
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
蔡傳皇,大也
張皇六師大戒戎備
廢壞文武艱難得之基,命也。
召公此言,若導王以尚威武者,然守成之世多溺宴安,而無立志
苟不詰爾戎兵奮揚武烈,則廢弛怠惰,而陵遲漸見矣。
成康之時,病正在是。
周公於立政,亦懇懇言之。
後世先王之業,忘祖父之讎,上下苟安
甚至于口不言兵,亦異于召公之見矣。
可勝嘆哉。
大全新安陳氏曰:周以仁立國盈成之久。
流弊至于弛而弱。
弊政雖甚,於東遷之後幾微已兆於一再傳之餘,周召畢諸公豫見,先憂于未然之前矣。
正如太公言魯後世弱者此也。
康王之子昭王,即有舟膠楚澤陵夷召公之言豈過也哉
〈會編〉此皆召公率群臣進戒康王之辭。
春秋四傳伯克段于鄢
春秋隱公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公羊傳:克之者何,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克。
大鄭伯之惡也。
曷為大鄭伯之惡。
欲立之,己殺之。
如勿與而已矣。
段者何。
伯之弟也。
何以不稱弟。
當國也。
其地何。
當國也。
齊人無知何以不地在內也。
在內,雖當國不地也。
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穀梁傳:克者何。
能也。
何能也。
能殺也。
何以不言殺。
見段之有徒眾也。
段,鄭伯弟也。
何以知其為弟也。
世子母弟目君。
以其目君,知其為弟也。
段,弟也而弗謂弟;公子也而弗謂公子
貶之也。
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
何甚乎鄭伯。
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于殺也。
于鄢,遠也。
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云爾,甚之也。
然則為鄭伯者柰何
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胡傳用兵大事也。
君臣謀而後動,則當稱國命公子呂為主帥,則當稱將;出車二百乘,則當稱師。
三者咸無稱焉。
而專目鄭伯,是罪在伯也。
以為未足,又《書》曰:克段于鄢。
克者,力勝之詞。
不稱弟,路人也。
于鄢,操之為已蹙矣。
夫君無將,段將以弟篡兄,以臣伐君,必誅之罪也。
莊公不勝其母焉。
曷為縱釋叔段,移于莊公,舉法若是輕重哉。
曰:姜氏當武公存之時,常欲立段矣。
及公既沒,姜以國君嫡母主乎內,段以寵弟多才居乎外。
國人又悅而歸之。
恐其終將軋己為後患也,故授之大邑,而不為之所縱,使失道以至于亂,然後叛逆討之。
國人不敢從;姜氏不敢主。
大叔屬籍當絕,不可復居父母之邦
此鄭伯之志也。
王政以善養,人推其所為,使百姓興于仁而不偷也。
況以惡養天倫,使陷于罪,因以翦之乎。
春秋推見至隱首誅其意,以正人心,示天下為公不可以私亂也。
人入向
春秋隱公二年夏五月人入向。
公羊傳:入者何,得而不居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
向,我邑也。
無駭帥師入極
公元前721年
春秋隱公二年夏五月,無駭帥師入極。
公羊傳:無駭者何。
展無駭也。
何以不氏,貶。
曷為貶,疾始滅也。
始滅,昉于此乎。
前此矣。
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託始焉爾
曷為託始焉爾
春秋之始也。
此滅也。
言入何,內大惡,諱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
極,國也。
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
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
胡傳左氏曰: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而歸。
人入,以姜氏還。
所謂按也。
春秋《書》曰:人入,此所謂斷也。
以事言之。
入者,造其國都以義。
言之入者,逆而不順稱人,小國也。
無駭不氏,未賜族也。
其書帥師,用大眾也,非王命入人國邑,逞其私意,見諸侯不臣也;擅興征討不加焉,見天王不君也。
據事直書,義自見矣。
人伐衛
春秋隱公二年冬十有二月人伐衛。
胡傳:按左氏: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
人為之伐,取廩延
至是鄭人伐,衛討滑之亂也。
凡兵聲罪致討曰伐,潛師掠境曰侵,兩兵相接曰戰,繯其城邑曰圍,造其國都曰入,徙其朝市曰遷,毀其宗廟社稷曰滅。
詭道而勝之曰敗,悉虜而俘之曰取,輕行而掩之曰襲,已去而躡之曰追。
聚兵而守之曰戍,以弱假強而能左右之曰以。
皆誌其事實,以明輕重
內兵書敗曰戰,書滅曰取,特婉其辭,為君隱也。
征伐天子大權,今鄭無王命,雖有言可執,亦王法所禁。
況於修怨乎。
不書戰者,程氏以為衛已服也,衛服則可免矣。
此義施於伐,而不書戰,皆可通矣。
人伐杞
公元前1441年
春秋隱公四年春,王二月人伐杞,取牟婁。
公羊傳:牟婁者何,杞之邑也。
外取不書,此何以書。
疾始取邑也。
榖梁傳》《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
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公元前721年
胡傳:取者,收奪之名。
牟婁,杞邑也。
聲罪伐人強奪其土,故特書曰取。
以著其惡。
或曰諸侯土地上受天王,下傳之先祖,所以守宗典籍也。
聖王不作諸侯放恣強者多兼數圻,弱者日以侵削
當是時有取其故地者,夫豈不可
僖公嘗取濟西田矣,成公嘗取汶陽田矣。
亦書曰取,何也。
不請天王,以正疆理,而擅兵爭奪,雖取本邑,與奪人之有者,無以異。
春秋之義,不以亂易亂,故亦書曰取。
正其本之意也。
二年擅興入向,而天討不加焉。
至是伐國取邑,其暴益肆矣。
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春秋隱公四年夏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胡傳春秋之法,誅首惡興是役者,首謀在衛,而以宋主兵,何也。
前書州吁弒君,其罪已極。
至是阻兵修怨勿論可也
鄰境諸侯聞衛之有大變也,可但已乎
陳恆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
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者。
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三子不可
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然則鄰有弒逆聲罪赴討,雖先發而後聞,可矣。
宋殤不恤衛有弒君之難,欲定州吁而從其邪說,是肆人欲滅天理非人所為也。
故以宋公為首,諸國為從,示誅亂討賊子,必先治其黨,與之法也。
義行為惡者孤矣。
故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
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公元前719年
春秋隱公四年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公羊傳:翬者何。
公子翬也。
何以不稱公子
貶。
曷為貶。
與弒公也。
其與弒公奈何
公子翬諂乎隱公,謂隱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盍終為君矣。
隱公曰:否,吾使修菟裘吾將老公子翬若其言。
聞乎桓,於是謂桓曰:吾為子口隱矣。
隱曰:吾不反也。
桓曰:然則奈何
曰:請作難,弒隱公,於鍾巫之祭焉。
隱公也。
穀梁傳:翬者何也。
公子翬也。
不稱公子何也。
貶之也。
何為貶之也。
與於弒公,故貶也。
胡傳:按左氏諸侯謀伐鄭,宋公使乞師,公辭之。
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
固請而行。
《易》曰:履霜堅冰至。
履霜陰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來者漸矣。
由辨之不早辨也。
公來乞師而公辭之。
羽父請以師會而公弗許。
其辭,而弗許,義也。
以不義強其君,固請而行,無君之心兆矣。
公子公孫升貴戚之卿者,其植根膠固,難御於異姓之卿。
況翬已使主兵而方命乎。
隱公不能辨之於早罷其兵權,猶使之帥師也。
是以鍾巫之禍。
春秋於此去其公子,以謹履霜之戒
春秋立義至精,詞極簡嚴,而不贅也。
若曰:翬帥師會伐鄭,豈不白乎。
再序四國何其詞費不憚煩也。
言之重詞之復其中,必有大美惡焉。
四國合黨,翬復會師同伐無罪之邦,欲定弒君之賊,惡之極也。
言之不足,而再言聖人情見矣。
天地造物化工運其神。
春秋討賊,聖筆寫其意。
再序四國,而誅討亂臣之法,嚴矣。
衛師入郕
公元前1440年
春秋隱公五年秋,衛師入郕。
公羊傳曷為或言率師,或不言率師
尊師眾,稱某率師。
尊師少,稱將。
將卑師眾,稱師。
將卑師少,稱人。
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
郕,國也。
將卑師眾曰師。
胡傳:稱師者,紀其用眾而立義不同
矜其盛而稱師者,如齊師、宋師、曹師、城邢之類是也
著其暴而稱師者,楚滅陳,蔡公子棄疾主兵,而曰楚師之類,是也
惡其無名不義,而稱師者。
次于郎,以俟陳蔡,及齊圍郕之類,是也
衛宣州吁暴亂之後不施德政固本恤民,而毒眾臨戎
入人之國失君道矣。
書衛師入郕,著其暴也。
人鄭人伐宋
公元前718年
春秋隱公五年秋九月邾人人伐宋。
胡傳:按左氏宋人取邾田。
邾人告于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
主兵者,邾也。
故雖附庸小國,而序乎鄭之上,凡班序上下,以國之小大從禮之常也。
盟會征伐,以主者先因事之變也。
然則衛州吁告于宋,以伐鄭事與此同,而聖人以宋為主者何。
春秋撥亂大法也。
誅亂討賊子,必深絕其黨。
宋人伐鄭
春秋隱公五年冬十有二月宋人,圍長葛
公羊傳: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彊也。
穀梁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
久之也。
不踰時,戰不逐奔,誅不填服
人民,毆牛馬,曰侵。
樹木,壞宮室,曰伐。
胡傳:圍者,環其城邑,絕其往來之使,禁其樵採之途。
城守不下至於經年不解誅亂臣,討賊子,可也
長葛鄭邑
何罪乎。
書圍于此,而書取于後,宋人之惡彰矣
宋人長葛
公元前1439年
春秋隱公六年冬宋人長葛
公羊傳外取不書,此何以書。
久也
穀梁傳外取邑不志,此其志何也。
久之也。
公元前1438年
胡傳宋人恃彊圍邑,久役大眾,取非所有,其罪著矣。
王朝不能九伐之威,在列不能連帥之職。
土地天子所命,先祖所受,不能保有,而失之,是上無天王,下無方伯,而鄭亦無君也。
宋人強取,以王法言,不可勝誅;以天理言,不善之積著矣。
初,穆公屬國于與夷,使其子馮出居于鄭。
殤公既立,忌馮而伐鄭,不亦逆天理乎。
春秋序》:宋主兵,以殤公之罪重也。
明年人伐宋,序邾為首,以鄭伯之罪輕也。
至是,宋又舉兵伐鄭,而圍其邑,肆行暴虐不善之。
積已著而不可解矣。
殤公之不令終,豈一朝一夕之故哉。
凡此類,皆直書於策,按其行事善惡之應可考,而知天理不誣者也。
伐邾
公元前716年
春秋隱公七年秋,公伐邾
胡傳:奉詞致討曰伐。
左氏:公伐邾,為宋討也。
宋人先取邾田,故邾人入其郛。
與儀父則元年盟於昧矣。
人何罪。
可聲特託為詞說以伐之。
爾經之書,伐非主兵者,皆有言可執;見伐者,皆有罪可討也。
曰: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魯為宋討,非義甚矣。
稱伐邾,所謂欲加之罪者也。
不知渝昧之盟,不待貶而自見矣。
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公元前1435年
春秋隱公十年夏,翬帥師會齊人人伐宋。
公羊傳:此公子翬也。
何以不稱公子
貶。
曷為貶。
隱之罪人也。
終隱之篇貶也。
胡傳:翬不氏先期也。
始而會宋以伐鄭,固請而行,今而會鄭以伐宋,先期而往不待鍾巫之變,知其有無君之心矣。
亂臣賊子,積其強惡,非一朝一夕之故。
權勢已成,威行中外,雖欲制之,其將能乎。
故去公子,以戒兵柄下移,制之於未亂也。
公敗宋師于菅
公元前713年
春秋隱公十年夏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左傳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
壬戌,公敗宋師于菅。
庚午鄭師入郜。
辛未歸于我。
庚辰鄭師入防。
辛巳歸于我,君子鄭莊公于是乎可謂正矣。
王命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公羊傳:取邑不日,此何以日。
一月而再取也。
何言乎一月而再取。
甚之也。
大惡諱,此其言甚之何。
春秋錄內而略外,于外大惡書,小惡不書,于內大惡諱,小惡書。
穀梁傳:內不言戰,舉其大者也。
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
不正其乘敗人而深為利、取二邑,故謹而日之也。
胡傳:內大惡,其辭婉;小惡直書而不隱。
夫諸分邑,非其有而取之,盜也。
曷為隱乎于取之中。
猶有重焉者,若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取鄫,皆覆人之邦,而絕其嗣。
亦書曰取,所謂猶有重焉者,此也。
故取郜取防,直書而不隱也。
不言戰,而言敗。
之者為主彼與戰,而此敗之也,皆陳曰戰,詐戰曰敗。
宋人蔡人衛人伐戴
春秋隱公十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戴。
鄭伯伐取之。
公羊傳:其言伐取之何,易也。
其易奈何,因其力也。
因誰之力。
宋人蔡人衛人之力也。
穀梁傳不正因人之力而易取之。
故主其事也。
胡傳稱伐,稱取,兼之也。
或疑人兵不能取戴,兼三國之師,非矣。
什圍伍,攻正也。
以寡覆眾,奇也。
莊公蓋嘗克叔段,敗王師,困州吁,而入許。
能以奇勝可知矣。
駐師于郊,多方以誤之也。
四國已鬥起,乘其弊,一舉而兼取之。
卞莊子之術也。
然則,可乎。
孟子曰:善戰者,服上刑
稱伐取者,其以鄭莊公殘民之甚,當此刑矣。
齊人鄭人入郕
春秋隱公十年冬十月壬午齊人人入郕。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
日入,惡入者也。
郕,國也。
胡傳左氏云:宋公不王,鄭伯以王命致討,而郕人不會
齊鄭入郕,討違王命也。
程氏謂:宋本公子馮在鄭,故二國交惡。
春秋不見其為王,討也。
王臣不行王師不出矯假逞私忿耳。
此說據經為合,若討違王命則不書入矣。
入者,不順之辭也。
以為難詞,則齊鄭大國於討郕,何難哉。
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公元前1434年
春秋隱公十有一年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公元前722年
胡傳書會則伐許者,本鄭志也。
書及則入許者,公所欲也。
隱公即位十有一年天王遣使來聘者,再而未嘗朝于京師罪一也。
平王崩,不奔喪會葬至,使武氏子來求賻,罪二也。
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而擅興兵甲,為宋而伐邾,為鄭而伐宋,罪三也。
山川土田,各有封守上受天王,下傳之先祖,而取郜及防,入祊易許,罪四也。
今又入人之國,而逐其君,罪五也。
凡此不韙者,人臣大惡,而隱公兼有之。
然則不善之殃,豈特始于惠,成于桓。
而隱之積,亦不可得而揜矣。
使隱公為國以禮,而自強于善豈有鍾巫之難乎。
是故春秋所載,以人事言,則是非善惡之跡,設於前;而成敗吉凶之效,見于後。
以天道言,則感應之理明矣。
不可不察也。
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公元前1429年
春秋桓公五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公羊傳:其言從王伐鄭何,從王正也。
穀梁傳:舉從者之辭也。
其舉從者之辭何也。
天王諱伐鄭也。
鄭,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
于是不服,為天子病矣。
胡傳:按左氏: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
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戰于繻王卒大敗
春秋書王,必稱天者,所章則天命也,所用則天討也。
王奪鄭伯政,而怒其不朝,以諸侯伐焉。
天討也,故不稱天。
或曰:鄭伯不朝惡得無罪
曰:桓公弒君,而自立;宋督弒君得政天下
大惡人,理所不容也。
遣使來聘,而莫之討。
鄭伯不朝,貶其爵可也
何為憤怒自將而攻之也。
移此師以加宋魯誰。
曰:非天討乎。
春秋天子之事。
天理時措之也。
既譏天王,以端本矣。
三國以兵會伐,則言從王者,又以明君臣之義也。
君行而臣從,正也。
戰于繻,而不書戰,王卒大敗,而不書敗者,又以存天下之防也。
三綱軍政之本,聖人軍政春秋書法若此,皆裁自聖心,非國史所能與也
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公元前1424年
春秋桓公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左傳: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
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
齊人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
人怒,請師于齊。
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王爵也。
公羊傳:郎者何。
吾近邑也。
吾近邑,則其言來戰于郎何。
近也。
惡乎近,近乎圍也。
偏戰也。
何以不言敗績
不言戰,言戰,乃敗矣。
穀梁傳:來戰者,前定之戰也。
不言戰,言戰則敗也。
不言其人,以吾敗也。
不言及者,為內諱也。
胡傳春秋加兵于魯眾矣。
未有書來戰者,此獨不稱侵伐,而以來為文,何也。
兵凶器戰危事聖人之所重也。
誅暴禁亂,敵加于己,蓋有不得已而應之者矣。
未有悖道縱欲得已不已而先之者也。
魯桓弒立,天下大惡人人所得討也。
鄭伯則首盟于越以定其位。
齊侯則繼會于稷,以濟其姦。
曾不能修方伯之職,駐師境上,聲罪致討,伸天下大義也。
今特以私忿小怨,親帥其師,戰于魯境,尚為知類也哉
春秋之所必誅,而不以聽也。
故以三國為主,而書來戰于郎。
人主兵而首齊,猶衛州吁主兵而先宋。
公及鄭師伐宋
公元前1445年
春秋桓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
丁未,戰于宋。
左傳:遂帥而伐宋,戰焉。
無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
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公羊傳:戰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
惡乎嫌,嫌與鄭人戰也。
偏戰也。
何以不言敗績
不言戰,言戰乃敗矣。
穀梁傳:非與所與伐戰也。
不言與鄭戰,恥不和也
于伐與戰,敗也。
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
胡傳:既書伐宋,又書戰于宋者,責賂于鄭,而無厭屢盟于魯,而無信者,宋也。
二國聲其罪,以致討。
故書曰伐。
宋人之罪,則固可伐矣。
然取其賂,以立督者,魯桓也;資其力,以篡國者,鄭突也。
無諸己,然後可以諸人春秋之義,用賢不肖不以亂易亂也。
故又書曰戰于宋,來戰者,罪在彼。
戰于郎是也
往戰者,罪在內,戰于宋是也
公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
公元前362年
春秋桓公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
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左傳:宋多責賂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
人來請修好
公羊傳曷為後日,恃外也。
其恃外奈何
紀侯鄭伯,然後能為日也。
不言戰,此其言戰何。
從外也。
曷為從外。
恃外,故從外也。
何以不地,近也。
惡乎近,近乎圍,郎亦近矣。
何以地,郎猶可以地也。
穀梁傳:其言及者,由內及之也。
其曰戰者,由外言之也。
戰稱人,敗稱師,重眾也。
不地,于紀也。
胡傳左氏以為鄭與宋戰,公羊以為宋與魯戰。
榖梁以為紀與齊戰。
趙匡考據經文內兵則以紀為主,而先于鄭;外兵則以齊為主,而先于宋。
獨取穀梁之說,蓋齊紀者,世讎也。
人合三國以攻紀魯,鄭援紀而與戰,戰而不地于紀也。
不然,紀懼滅亡不暇何敢將兵越國,助魯鄭以增怨乎。
齊為無道恃強陵弱此以為主,何也。
彼為無道加兵于己,必有引咎責躬之事,禮儀辨喻之文,猶不得免焉。
則亦固其封疆效死以守,上訴天王,下告諸方伯
連率鄰國諸侯,其必有伸之者矣。
不如是而憤然與戰,豈已亂之道乎。
力同度德,動則相時
小國大國,而幸勝焉。
禍之始也息。
伐鄭而亡鄭,勝蔡而懼蔡,大敗楚而滅。
今紀人不度德,不量力,不徵詞,輕與齊戰,而為之援者,弒君之賊,篡國之人也。
不能保其國,自此戰始矣。
春秋以紀為主,省德相時自治之意也。
宋人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公元前361年
春秋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宋人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公羊傳:以者何。
行其意也。
穀梁傳:以者,不以者也。
民者,君之本也。
使人以其死,非正也。
胡傳:師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
宋怨鄭,突之背己,故以四國伐鄭。
魯怨齊人之侵己,故以楚師伐齊。
蔡怨囊瓦之拘己,故以吳子伐楚。
蔡弱于吳,魯弱于楚,宋與蔡衛陳敵而弱于齊,乃用其師以行己意,故特書曰以。
列國之兵,有制皆統于天子,而敢私用之,與私為之,用以伐人國,大亂之道也。
穀梁子》曰:以者,不以者也。
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袲伐鄭
公元前734年
春秋桓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袲,伐鄭。
穀梁傳:地而後伐,疑辭也。
非其疑也。
胡傳左氏曰:將納厲公也。
弗克而還
穀梁曰:地而後伐,疑辭
非其疑也。
昭公與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
昭公雖正,其才不足以一國之人,復歸於鄭。
日以微弱
厲公雖篡,其智足以四鄰之援,既入於櫟,日以強盛
諸侯不顧是非,而計其強弱始疑輔正,終變而與邪。
穀梁所謂非其疑者,非其疑於為義,而果於為不義相與連兵動眾,納篡國公子也。
故詳書其會地,而後言伐,以譏之也。
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公元前963年
春秋桓公十有六年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公元前361年
胡傳春正月,會於曹,蔡先于衛;夏四月,伐鄭,衛先于蔡。
王制諸侯爵次其後固有序矣。
周官大司馬設儀辨位,以等邦國,猶天建地不可亂也。
春秋時禮制既亡。
伯者以意之向背升降諸侯以勢之強弱相上下。
蔡嘗先衛,今序陳下者先儒以為後至也。
以至先後,易其序,是以利率人,而不要諸禮也。
所以民志乎。
後世有以醲賞誘人趨事赴功重罰沮人之奉公守正意亦如此
夫亂之所由生也,則儀位以為階,春秋防微杜漸,尤嚴於名分,考其所書,意自見矣。
公至自伐
春秋桓公十有六年秋七月,公至自伐鄭。
穀梁傳:桓無會,其致何也。
危之也。
胡傳:伐鄭,則致罪之也。
曷為罪之。
納突也。
諸侯失國諸侯納之,正也。
伐鄭以納突,非正也。
故書至以罪桓之上無王法,恣為不義,而莫之禁也。
及齊師戰于奚
春秋桓公十有七年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于奚。
穀梁傳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
不言其人,以吾敗也。
不言之者,為內諱也。
齊師遷紀郱鄑郚
公元前743年
春秋莊公元年冬十月,齊師遷紀、郱、鄑、郚。
公羊傳:遷之者何,取之也。
取之,則曷為不言取之也。
為襄公諱也。
外取不書,此何以書,大之也。
何大爾。
自是始滅也。
穀梁傳:紀,國也;郱、鄑、郚,國也。
或曰:遷紀於郱、鄑、郚。
胡傳:郱、鄑、郚者,紀三邑也。
不言遷,遷不言師,其以師遷之者,見紀民猶足與守,而齊人強暴用大眾以迫之為己屬也。
凡書遷者,自是而滅矣。
春秋興滅繼絕世,則遷國邑者不再貶,而罪已見矣。
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
公元前1485年
春秋莊公二年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
公羊傳:於餘丘者何,邾婁之邑也。
曷為不繫邾婁,國之也。
曷為國之,君存焉耳
穀梁傳:國而曰伐。
於餘丘,邾之邑也。
其曰伐,何也。
公子貴矣,師重矣,而敵人之邑,公子病矣。
公子所以譏乎公也。
其亦曰:君在而重之也。
胡傳:按二:於餘丘,邾邑也。
國而曰伐,此邑爾。
其曰伐,何也。
慶父之得兵權也。
莊公幼年即位,首以慶父主兵,卒致子般之禍於餘丘,法不當書。
聖人特書以誌亂之所由為後戒也。
魯在春秋中,見弒者三君,其賊未有不得魯國兵權者。
公子翬再為主將,專會諸侯不出隱公之命。
仲遂擅兵兩世,入杞伐邾會師救鄭,三軍服其令之日久矣。
故翬弒隱公而寪氏不能明其義,慶父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其惡。
公子遂殺惡及視,而叔仲惠伯不能免其死。
夫豈一朝一夕之故哉。
春秋所書,為戒遠矣。
會齊師伐衛
公元前1442年
春秋莊公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左傳:疾之也。
公羊傳:溺者何。
大夫未命者也。
穀梁傳:溺者何也。
公子溺也。
不稱公子何也。
惡其會仇讎而伐同姓,故貶而名之也。
胡傳穀梁子》曰:此公子溺也。
不稱公子何也。
惡其會仇讎同姓,故貶而名之也。
有父之讎,而釋怨,其罪大矣
況與合黨興師伐人國乎。
公次于滑
春秋莊公三年冬,公次于滑。
左傳:將會鄭伯,謀紀故也。
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公羊傳:其言次于滑何。
刺與救紀而復不能也。
穀梁傳次止也,有畏也。
救紀不能也。
胡傳穀梁子》曰:次止也,有畏也。
救紀不能也。
春秋紀兵伐而書次,以次為善救而書次,以次為譏,次于滑,譏之也。
魯紀有婚姻之好,當恤其患於齊。
有父之讎不共戴天,苟能救紀抑齊一舉兩善并矣。
見義不為,而有畏也。
春秋之所惡,故書公次于滑,以譏之也。
或言夫子意在刺無王命,若譏其怯懦,則當褒其勇者
春秋鼓亂之書,為此言者,誤矣。
《易》於謙之六五,則曰利用侵伐師之,六四則曰左次旡咎,進退勇怯,顧義何如耳。
豈可專以勇為鼓亂,而不與乎。
公會齊人人陳人蔡人伐衛
春秋莊公五年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人伐衛。
公羊傳:此伐衛何,納朔也。
曷為不言納衛侯朔,辟王也。
穀梁傳:是齊侯,宋公也。
其曰人何也。
諸侯所以人公也。
人公何也。
天王之命也。
胡傳穀梁子》曰:是齊侯,宋公也。
其曰人何也。
諸侯所以人公也。
人公何也。
王命也。
桓公十六年,衛侯朔出奔齊。
經書其名者,以王命絕之也。
又黨有罪以納之,故貶而稱人。
王人子突救衛
春秋莊公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公羊傳王人者何,微者也。
子突者何,貴也。
貴則其稱人何,繫諸人也。
曷為諸人王人耳。
穀梁傳王人,卑者也。
稱名貴之也。
善救衛也。
救者善,則伐者不正矣。
胡傳王人,微者。
子突,其字也。
下士之微,超從大夫之例,而書字者,褒救衛也。
朔陷其兄,使至于死,罪固大矣
然其父所立諸侯莫得治也
王治其舊惡,而廢之,可也
又藉諸侯之力,抗王命以入國,是故四國之君,貶而稱人。
王人之微嘉而書字
或曰:子突,王之子弟也。
用兵大事,而委諸子弟,使無成功。
故書人以譏之。
必若此言,是春秋成敗論事,而不計理也。
使諸侯苟顧逆順之理,子突雖微,自足申王命矣。
彼既肆行,莫之顧也。
天子親臨,將有請從如祝聃者,況其下乎。
子突不勝五國使之得人也。
其亦不幸焉爾矣。
幸不幸,命也。
守義循理者,法也。
君子行法以俟命,故其褒貶如此
師次于郎
春秋莊公八年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
公羊傳: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託不得已也。
穀梁傳:次,止也。
俟,待也。
胡傳用大眾曰:師次,止也。
伐而次者,有整兵慎戰之意。
其次,善之也。
遂伐楚,次于陘是也
救而次者,有緩師畏敵之意,其次譏之也。
于匡,于聶北于雍是也
俟而次者,有無妄動之意。
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是也
何俟乎陳蔡。
或曰:陳蔡將過,我俟而邀之也。
或曰:魯將與陳蔡有事鄰國,而陳蔡不至,故次于郎,以待之也。
若是非義矣。
其曰次,曰以俟者,深貶之也。
郕降于齊師
公元前686年
春秋莊公八年夏,師及齊師圍郕。
郕降于齊師。
,師還。
公羊傳:成者何,盛也。
盛則曷為謂之成。
諱滅同姓也。
曷為不言降吾師,辟之也。
還者何,善辟也。
此滅同姓何善爾,病之也。
曰:師病矣。
曷為病之,非師之罪也。
穀梁傳:其曰降于齊師何。
不使齊師威加于郕也。
還者,事未畢也,遯也。
胡傳書及齊師者,親仇讎也。
圍郕者,伐同姓也。
郕降于齊師者,見伐國無義不能服也。
於是莊公之惡著矣。
書師還,譏役久也。
左氏仲慶父請伐齊師,莊公不可,是國君上將親與圍郕之役也。
其次,其及,其還,皆不稱公者,重眾也。
春秋正例君將不稱帥師,則以君為重。
今此不稱公,又以為重眾,何也。
輕舉大眾妄動久役,俟陳蔡而陳蔡不至,圍郕而郕不服
三時而後還,則無名黷武非義害人未有如此之甚也。
至是師為重矣。
義繫於師,故不書公,以著勞民毒眾之罪,為後世戒也。
春秋王道輕重權衡,此類是矣。
公伐齊納糾
公元前1375年
春秋莊公九年夏,公伐齊納糾。
小白入于齊。
公羊傳:納者何。
入辭也。
其言伐之何。
伐而言納者,猶不能納也。
糾者何。
公子糾也。
何以不稱公子
君前臣名也。
小白入于齊,曷為以國氏,當國也。
言入何。
篡辭也。
穀梁傳當可納而不納,齊變而後伐。
故乾時之戰不諱敗,惡內也。
大夫出奔,反以好曰歸,以惡曰入。
齊公孫無知襄公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
齊人無知而迎公子糾于魯
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入,又殺之于魯,故曰齊小白入于齊,惡之也。
胡傳左氏子糾,二曰伐齊納糾,君子公穀為正,納者,不受強致之稱。
入者,難辭。
不書子者,明糾不當立也。
小白繫齊者,明小白宜有齊也。
所以然者,襄公見殺,糾與小白皆以庶子出奔
而糾弟也,又未嘗世子
按史稱,周公管蔡安周,齊桓殺其弟,以反國
糾幼而小,白長其有齊,宜矣。
宜則何以不稱公子
無所承,上不稟命故以王法絕之也。
桓公王法雖可絕,視子糾則當立,故管仲相桓徙義,而聖人稱之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召忽死于子糾,為傷勇,比諸匹夫匹婦為諒自經溝瀆,而莫之知也。
及齊師戰于乾時
春秋莊公九年秋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
公羊傳:內不言敗,此其言敗何。
伐敗也。
曷為伐敗,復讎也。
復讎大國
曷為使微者,公也。
公則何為不言公。
不與復讎也。
曷為不與復讎復讎在下也。
胡傳:內不言敗,此其言敗者,為與讎戰,雖敗亦榮也。
左氏:戰于乾時,公喪戎輅傳乘而歸。
敗績者,公也。
能與讎戰,雖敗亦榮。
何以不言公。
貶之也。
公本忘親釋怨,欲納讎人之子,謀定其國家不為復讎與之戰也。
是故沒公以見貶。
若以復讎舉事,則此戰為義戰,當書公冠于敗績之上,與沙隨不得,見平丘不與盟,為比示榮矣。
不以復讎戰也。
是故諱公以重貶其忘親釋怨之罪,其義深切著明矣。
公敗齊師于長
春秋莊公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
穀梁傳不日疑戰也。
疑戰而曰敗,勝內也。
胡傳:齊師伐魯,經不書伐,意責魯也。
詐戰曰敗,敗之者為主
或曰長勺,魯地,而齊師至此所謂敵加于己,不得已而後應者也。
疑若無罪焉。
何以見責乎。
為國者,不師;善師者不陣,善陣者不戰。
故行使則有文告之詞,而疆場則有守禦之備。
至于善陣,德已衰矣。
而況兵刃相接,又以詐謀取勝乎。
故書為主,以責之。
皆已亂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也。
公侵宋
春秋莊公十年春二月,公侵宋。
公羊傳曷為或言侵,或言伐。
觕者曰侵,精者曰伐。
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
書其重者也。
〈注〉觕,麤也。
將兵至,竟以過侵責之,服則引兵而去。
用意尚麤也。
精,猶精密也。
侵責之,不服推兵入,竟伐擊之,益深。
用意精密
〈疏〉推,猶舉也。
言淺侵不服,則更舉深入,其竟而伐擊之,益深於前。
穀梁傳:侵時,此其月何也。
乃深其怨于齊,又退侵宋以眾其敵,惡之,故謹而月之。
公敗宋師于乘丘
春秋莊公十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
公敗宋師于乘丘
公羊傳:其言次于郎何,伐也。
伐則其言次何。
齊與伐而不與戰,故言伐也。
我能敗之,故言次也。
穀梁傳:次,止也,畏我也。
不日疑戰也。
疑戰而曰敗,勝內也。
胡傳:齊宋輕舉大眾深入他境,肆其報復之心,誠有罪也。
魯人能不詐謀,奉其辭,令二國去矣。
得一時之捷,而積四鄰之忿,此小人之道。
故次者不以其事,勝者不以其理,交譏之。
荊敗蔡師于莘
春秋莊公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胡傳:蔡侯何。
以名,絕之也。
凡書敗,書滅,書入,而以其君歸,皆名者,為其服為臣虜,故絕之也。
蔡獻舞嬰兒沈嘉許斯頓牂胡豹,曹陽邾益之類是矣。
國君社稷,正也。
逃之,雖罪猶有恥焉。
虜甚矣。
楚人滅夔,以夔子歸,獨不名者,夔子無罪見討。
雖國滅身為臣虜,其義直,其辭初不服也。
是以假之爵,而不名也。
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失地,則生而名之,比于賤者,欲使有國之君,戰戰兢兢長守富貴無危溢之行也。
齊師滅譚
春秋莊公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
公羊傳何以不言出,國已滅矣。
無所出也。
胡傳:滅而書奔,責不死位也。
不書出國,亡無所出也。
滅身奔,而不能守其富貴何以書爵乎。
無取滅之罪,為橫逆之加,而力不能勝。
至于出奔,則亦不幸焉爾矣。
其義蓋未絕也。
左氏:齊侯之出也。
過譚,譚不禮焉。
及其入也。
諸侯皆賀,譚又不至
責其失事大之禮可矣。
坐此見滅,可乎。
齊師滅譚,譚子奔
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狄滅溫,溫子奔衛。
三國所以皆存,其爵不比失地之君,而名之也。
然則吳滅徐,徐子章羽奔楚,何以獨名。
左氏吳伐徐,徐子斷其髮,攜其夫人,以逆吳子
既以屈服而後奔,豈有興復之志乎。
書名所以絕之也。
春秋之義,雖在于抑強扶弱,又責弱者之不自強為善也,故其書法如此
公敗宋師于鄑
春秋莊公十有一年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于鄑。
左傳,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
公禦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
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敗績得雋曰克,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
曰:王師敗績于某。
穀梁傳內事不言戰,舉其大者
其日,成敗之也。
宋萬之獲也。
齊人滅遂
春秋莊公十有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
穀梁傳:遂,國也。
不日微國也。
胡傳滅國之與,見滅罪,孰為重。
取國而書滅,奪人土地使不得有其民人;毀人宗廟,使不得奉其祭祀
非至不仁者,莫之忍為。
見滅而書滅,亡國之善詞,上下同力也。
其亦不幸焉。
爾語有之曰:興滅繼絕世天下之民歸心焉。
今乃滅人之國,而絕其世,罪莫重矣。
齊人滅遂,其稱人微者,爾凡書滅者,不待再貶而惡已見。
人陳人曹人伐宋
春秋莊公十有四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
胡傳宋人背北之會,諸侯伐宋。
其稱人者,將卑師少也。
齊自管仲得政,滅譚之後,二十年間,未嘗大夫主將,亦未嘗大眾侵伐
以制用兵,而賦于民薄矣。
故能南摧強楚,西抑秦晉天下莫能與之爭也。
以為貶齊,稱人,誤矣。
伯會伐宋
春秋莊公十有四年夏,單伯會伐宋。
公羊傳:其言會伐宋何。
後會也。
穀梁傳:會,事之成也。
胡傳隱公四年諸侯伐鄭,翬帥師會伐,則再舉、蔡、衛四國之名。
諸侯伐宋,而單伯會伐,不復再舉三國之名,何也。
宋人背北,合諸侯而伐之者齊桓公也。
伐者,無貶焉。
故其辭平主謀,伐鄭而欲求于諸侯,以定其位者,州吁也。
會之者,黨逆賊矣。
故其詞繁而不殺,疾之也。
再舉而例書者,甚疾四國之詞也。
言之不足,故再言之,而聖人情見矣。
荊入蔡
春秋莊公十有四年秋七月,荊入
穀梁傳:荊者,楚也。
其曰荊何也。
州舉之也。
不如國,國不如名,名不如字
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春秋莊公十有五年秋宋人齊人人伐郳。
胡傳伯者,之先諸侯專征也。
伯者,而先諸侯主兵也。
此齊桓之師何。
以序宋下,猶未成乎。
伯也,二十七年,同盟于幽,天下與之,然後成乎伯矣。
人侵宋
春秋莊公十有五年秋人侵宋。
胡傳:侵,伐之義。
不同
左氏曰: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
先儒或非其說,以為聲罪致討曰伐,無名行師曰侵,未有以易之者也。
然考諸五經,皆稱侵伐《易》謙之六五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書之。
泰誓曰我武惟揚,侵于之疆。
《詩》皇矣,曰依其在京,侵自阮疆。
周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正邦國而曰賊,賢害民則伐之,負固不服,則侵之。
以為無名行師,可乎。
然則或曰侵,或曰伐,何也。
聲罪致討曰伐,潛師掠境曰侵。
聲罪者,鳴鐘擊鼓整眾而行,兵法所謂正也。
潛師者,銜枚臥鼓出人不意兵法所謂奇也。
齊人殲于遂
春秋莊公十有七年夏齊人殲于遂。
公羊傳:殲者何。
殲漬也。
眾殺戍者也。
穀梁傳:殲者盡也。
然則何為不言遂人齊人也。
無遂之辭也。
遂則何為
猶存也。
奈何
齊人使人戍之。
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殲焉。
此謂狎敵也。
胡傳:殲,盡也。
齊滅使人戍之。
遂之餘民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殲焉。
春秋此者,見齊人,恃強陵弱,非伐罪弔民之師,遂人書滅,乃亡國善辭上下同力也。
夫以亡國民能殲強齊之戍,則申胥一身可以存楚
楚雖三戶可以亡秦固有是理,足為強不義之戒,而弱者亦可省身自立矣。
齊人人陳人伐我西鄙
公元前522年
春秋莊公十有九年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穀梁傳:其曰鄙,遠之也。
其遠之何也。
不以難邇我國也。
胡傳:奉詞曰伐,其稱人,將卑師少也。
齊人伐衛
公元前1053年
春秋莊公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
衛人及齊人戰,敗績
公羊傳:伐不日,此何以日。
至之日也。
不言伐,此其言伐何。
至之日也。
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故使衛主之也。
曷為使衛主之。
未有罪爾。
敗者稱師,衛何以不稱師。
未得乎師也。
穀梁傳:於伐與戰,安戰也。
戰衛,戰則是師也。
其曰人,何也。
微之也。
何為微之也。
今授之諸侯而後侵伐之事,故微之也。
其人,衛何也。
以其人齊,不可不人衛也。
衛小齊大,其以衛及之,何也。
以其微之可以言及也。
其稱人以敗,何也。
不以師敗于人也。
胡傳·春秋紀》:兵及者,為主齊人舉兵而伐衛,衛人見伐而兵。
則其以衛及之,何也。
左氏:衛嘗伐周,立子頹。
至是,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
齊人舉兵乃奉王命,聲衛立子頹之罪,以討之也。
為衛計者,誠有是罪,則當請歸司寇服刑可也
若惠康叔不泯社稷使得自新,亦唯命則可以免矣。
今不徵詞,請罪而上王命,下拒方伯之師,直與交戰則是人為志乎。
此戰故以衛主之也。
不言伐,伐不言日,而書日者,戰之日也。
齊人奉辭伐罪,方以是日至,而衛人不請其故,直以是日與之戰,所以深疾之也。
聖人情見矣。
齊稱人,將卑師少也。
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春秋莊公二十有八年秋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穀梁傳:善救鄭也。
胡傳:按左氏令尹子元無故以車六百乘伐鄭,入自純門,是陵弱暴寡之師也。
人將奔桐丘諸侯救之,楚師夜遁是得救急恤鄰之義也。
故書救鄭,善之也。
齊宋稱人,將卑師少。
桓公主兵,安中國之事見矣。
齊人降障
公元前982年
春秋莊公三十年秋七月齊人降障。
公羊傳:障者何。
紀之遺邑也。
之者何。
取之也。
取之則曷為不言取之,為桓公諱也。
外取不書,此何以書,盡也。
穀梁傳:降猶下也。
障,紀之遺邑也。
胡傳:降者,脅服之辭。
前書郕降于齊師,意責魯也。
此言齊人降障,專罪齊也。
障者,紀之附庸,微乎微者也。
齊人不道肆其強力,脅使降附
不書障降,而曰降障,以齊之強,故罪之深;以障之微,故責之薄。
春秋之法扶弱抑強,明道義也。
霸者之政,以強陵弱急事功也。
故曰五霸三王罪人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
鄭棄其師
公元前1131年
春秋閔公二年冬十有二月,鄭棄其師。
公羊傳:鄭棄其師者何。
惡其將也。
鄭伯惡高克,使之將,逐而不納,棄師之道也。
穀梁傳:惡其長也。
不反其眾,則是棄師也。
胡傳:按鄭詩,清人刺文公也。
高克好利,而不顧其君。
文公惡之,而不能遠,使克將兵,禦狄于境,陳其師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眾散而歸。
高克奔陳,公子素惡高克,進之不以禮文公,退之不以危國亡師之本。
故作是詩,觀此則鄭棄其師,可知矣。
或曰高克進,不以禮,曷不書出奔,以貶為人臣之戒,而獨咎鄭伯,何也。
曰:人君,擅一國之名,寵殺生予奪,惟我所制爾,使不臣之罪已著,按而誅之,可也
情狀未明,黜而遠之,可也
愛惜其才,以禮馭之,可也
烏有假以兵權,委諸境上,坐視失伍離散,而莫之恤乎。
然則棄師者鄭伯,乃以國稱,何也。
二三執政股肱心膂休戚之所同也。
不能進謀于君,協志同力黜逐小人,而國事至此,是謂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
晉出帝時景延廣專權,諸藩擅命,及桑維翰為相,出延廣于外,一制書所敕者,十有五鎮無敢從者,以五季之末,維翰能之。
鄭國二三執政,畏一高克不能退之以道,何政之為。
《書》曰:鄭棄其師,君臣同責也。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